杭州师范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传统、文理并重、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至今已有百十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21个。化学、临床医学、植物与动物学、神经系统学与行为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与生态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数学、农业科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精神病学与心理学和一般社会科学总论等1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数学、植物学与动物学进入前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数位居省内高校前列。学校现有教职工2629人,其中专任教师1945人(博士学位占比79%),院士、长江学者、杰青等国家和省级高层次人才近80人。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的要求,为做好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目录
我校2024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5人,招生专业如下(最终招生专业和计划以联招办统一公布的为准):
序号 | 专业 | 计划类别 | 专业代码 | 学科门类 | 学制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普通类 | 080901 | 工学 | 4 |
2 | 环境设计 | 艺术类 | 130503 | 艺术学 | 4 |
3 | 公共艺术 | 艺术类 | 130506 | 艺术学 | 4 |
二、学费及其他费用
学费和住宿费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学校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考试
考生按照《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中规定的进行报名、考试和志愿填报。
报考艺术类专业学生除参加华侨、港澳台学生联合招生文化考试外,还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术科考核。未按要求参加术科考核的考生,不得报考我校艺术类相关专业。考生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作品原创承诺书(见附件1)及美术作品(素描、色彩和设计作品各一幅)扫描成高分辨率电子稿发送至联系邮箱,电子邮件以“港澳台侨联招+专业+姓名”命名。
四、录取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规定进行录取。
五、入学及在校管理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报到日期起两周内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暂行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奖学助学等规定进行管理。
(四)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联系电话:+86-0571-28865518(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学校网址:http://www.hznu.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undergrad.hznu.edu.cn/
联系邮箱:undergrad@hznu.edu.cn
邮政编码:311121
七、其他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附件1:作品原创承诺书